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5月6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体重优惠”等低价旅游陷阱。近期有媒体报道称,个别经营者通过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媒体宣称北京、河南、厦门等多个旅游目的地推出“双人总重300斤以下享门票半价”或“同一行程内掉秤可赢取活动奖励”的活动,并声称这是响应“体重管理年”政策的一部分。这些宣传文案高度雷同,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关注和咨询。
实际上,此类活动多为个别旅行社的营销噱头。消费者报名后可能遭遇模糊回应,如“报名后再沟通优惠”,甚至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部分旅行社借此吸引流量,后续通过强制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方式牟利。
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注意核实信息真伪,选择正规渠道。建议通过文旅部门官网、景区官方平台或正规旅行社获取旅游活动信息,避免轻信社交平台上的非官方宣传。对“低价游”“免费游”等噱头要保持警惕,这类产品常通过强制消费、虚假行程牟利。
签订合同时应选择正规旅行社,并查验其《营业执照》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合同中需列明行程安排、费用明细、退改规则等条款,避免“阴阳合同”或条款模糊。如果旅行社以“报名后沟通优惠”为由拖延或发现旅行社资质存疑,应果断终止合同签订。
保留消费凭证,依法维护权益也很重要。妥善保存合同、票据、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对导游推荐的购物项目保持警惕,不轻信“低价高质”“限时促销”等话术,避免冲动消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应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文旅部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