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对月收入1.2万元的退休夫妻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债务,引发广泛关注。这对夫妻自述因经营不善负债超1.2亿元,现申请个人破产清算。目前该破产申请仍在案件受理前的审查阶段。
公告显示,63岁的刘某和62岁的牛某为夫妻关系,两人均处于退休状态。妻子牛某每月收入6528.47元,名下有两套外地房产,估价合计440万元,银行存款余额22096.2元。丈夫刘某每月收入6221.94元,名下有四套外地商铺,估价合计50万元,一辆估价16000元的车辆,银行存款余额42811.65元。牛某申报的负债约54088034.87元,刘某申报的负债约72798097.25元,夫妻共同债务合计约126886132.12元。
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某自1998年开始创业,设立某光电公司,刘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为经营企业,用个人房产抵押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因公司经营不善创业失败,被多家银行和供应商起诉。刘某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负债7279万余元,牛某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负债5408万多元,二人合计负债约1.2亿元。现二人均已退休,刘某退休金4200元/月,牛某退休金2500元/月,房屋租金收入2000元/月,亲朋子女资助2000元/月,有外地房产两套、商铺四套、车辆一部,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个人破产清算。
此前,另一则“女子月入4700负债2544万”的个人破产申请也引发热议。该案破产申请人周某自述,其自2012年12月开始创业,设立某环保公司,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为经营企业,用个人房产抵押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因公司投资失利创业失败,被多家银行和供应商起诉,周某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负债2540万余元。现入职新岗位,月收入4784元,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个人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