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初,无业人员刘某、王某等五人商议通过冒充警察向从事卖淫活动的人索要罚款的方式获取钱财。为了显得逼真,他们租下赣州市章贡区A小区的一套房屋,并将其布置成“审讯室”。
凌晨时分,王某以嫖娼为由联系失足妇女小美来到该小区。当小美正在提供性服务时,刘某等人身着警服闯入,以查处卖淫为由用手铐将她反铐,随后将她带至事先布置的“审讯室”。
在“审讯”过程中,刘某等人以配合调查为由索要小美的手机密码,遭到拒绝后便通过扇耳光等方式实施威胁,强行获取了她的手机锁屏密码及支付密码,并从其微信账户中转出资金21万余元后放她离开。
小美事后感到事情不对劲,便前往公安机关报警。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警人员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并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刘某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