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纸质合同微信聊天记录作数吗 微信确认也算数!近年来,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已融入日常工作,甚至用于合同协商,但这也带来了新的劳动关系风险。如果没有线下签订纸质劳动合同,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
2024年5月,王某入职某酒店管理的营地担任工程经理。某酒店通过微信向王某出具电子版劳动合同,王某在微信中对该合同进行确认。2024年5月至8月,某酒店按月向王某支付工资。2024年9月,某酒店认为王某在工作期间履职不到位,向王某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王某以某酒店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某酒店依照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差额3.4万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2024年11月,某酒店向新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2024年5月15日,某酒店通过微信向王某出具电子版劳动合同,王某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对该劳动合同进行确认,并回复“没了”。后续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及薪酬均已实际履行。因此,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成立。2025年3月,新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酒店无需向王某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王某不服,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提起上诉。伊犁州分院二审认为,某酒店虽未与王某订立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但通过微信将电子版劳动合同发给王某,王某通过微信对该电子版合同进行点击阅读,并于2024年5月15日最终确认。针对工作岗位、试用期、工资报酬等条款,双方按照电子版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本案中的微信聊天记录符合民法典中“书面形式”需具备的“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和“随时调取查用”的特点,能够反映当事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对劳动合同的形成达成合意。因此,本案中以微信确认劳动合同的形式,可以视为书面形式,即可以认定双方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某酒店无需向王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025年7月11日,伊犁州分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指出,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而没有线下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聊天记录中双方达成合意的内容包含了劳动合同必备要素,可以视为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该案中王某以某酒店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诉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