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点外卖被骑手当面称狗饭 公然侮辱引众怒!2025年8月20日,广东一名女子在商场点了一份“拼好饭”外卖,骑手当面称其为“狗饭”。女子打电话质询时,骑手不仅没有道歉,反而更加嚣张地回应:“我们叫惯了”“有病就别吃”。事件曝光后,平台承诺会处罚骑手,但网友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这种侮辱消费者的行为不应仅止于处罚。
从法律角度来看,骑手的行为触犯了多项法律。根据《民法典》第990条和第1024条,自然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骑手的言行明显带有贬低和侮辱性质,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可处以拘留和罚款。如果骑手多次实施类似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平台在这起事件中也负有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需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也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受尊重”的权利,平台有义务保障。如果平台默许甚至纵容这类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管理职责,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面对此类侮辱,维权的关键在于立即取证。可以录音、录像或保存通话记录,这些证据是维权的核心。接下来,可以通过多渠道施压,如向平台投诉要求书面答复处罚结果,向12315举报平台不作为,或直接报警处理涉及人身威胁或多次侮辱的情况。最后,根据《民法典》第995条,受害者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精神损害赔偿。若平台管理失职,还可以要求连带赔偿。
这起事件反映出某些从业者的傲慢已触犯法律底线。记住,消费者点的是合法服务,而不是“狗饭”。维护自身权益,不容忍无底线的羞辱,是每个人的权利。